表面看來,世間男女並不十分擔心自己所犯的罪。華特‧侯頓(Watter Horton)在他所寫的一本書《人類文化所面臨的挑戰》中描述了人類的情境:「現代人當然會擔心一些事情──有時候甚至擔心得要死。而且根據人類行為的分析可以得知,當一個人不敢正視上帝的目光時,這人一定做了一些見不得上帝的事,以致於害怕在那件事上與上帝面對面。」有份報紙畫了一幅漫畫,有位精神科醫生對病人說:「老包,我想,我能夠了解你的罪惡感。因為你是有罪的!」
現代人當然會擔心一些事情──有時候甚至擔心得要死。
在我們向上帝祈求供應一切需要之後,我們向上帝求赦免:「赦免我們的罪」。「赦免」在「賞賜」之後。耶穌將兩個祈求──「賜給我們日用的飲食」與「赦免我們的罪,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」連結在一起。如此,當我們想到所需要的飲食時,我們同樣就會想到我們也需要被赦免。同時,當我們向上帝認罪時,也可提醒自己好好處理與他人往來的關係。
奧古斯丁(Augustine)認為這樣的請求是「極糟的請願」,因為如果我們禱告:「赦免我們的罪,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。」同時卻在心中存著不肯赦免的靈,那我們其實是要求上帝不要赦免我們。
衛斯理(John Wesley)在殖民地時期到美國擔任宣教士,他與當地的一位將軍──雅各‧歐革索普(James Oglethorepe)常有磨擦。這位仁兄非常自傲與跋扈,有一回他說:「衛斯理!我從不原諒別人。」衛斯理便回答說:「如果真是這樣的話,將軍,我希望你最好從沒有犯過罪!」
承認自己有罪會發生極大的果效。如果我們誠心地祈求赦免,我們就會改變原先對自己的高度評價,進而學會放下身段,承認自己所犯的罪。如果我們能夠先看清自己是一個不潔的罪人,我們就會以不同的眼光來看待他人所犯的罪。如果不是這樣,我們便會認為自己不可一世,是既尊貴又榮美的。如果有人膽敢冒犯像我這麼公義正直的人,要我原諒他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事。這便是典型的自以為義。要叫一個自命不凡的人去原諒別人,要比由石磨中擠出蘋果汁還要困難。這種人的本性就是不可能原諒人。
一個不肯原諒人的人,當他禱告說:「赦免我的罪,如同我赦免別人的罪」時,他其實是在向上帝說:「主啊!求你照我對付別人的方式對付我!」肯特‧休斯(Kent Hughes)在研讀主禱文之後,他寫到:「主啊,我懇求,照我對付我鄰舍的方式對付我。他對我忘恩負義(雖然,不及於我對上帝忘恩負義的百分之一),但我絕不會原諒這不知感恩的傢伙。噢,主啊!照我對付他的方式,對付我。」
或者是這樣:「她對我不好的地方我都銘記在心,主啊!照我對付她的方式,對付我。」
又或者是:「我等不及要向他報仇,主啊!照我對付他的方式對付我。」
如你真誠地認定上帝是天父,那麼你就是在這赦免的關係之中。也許你會發現要原諒那些嚴重傷害你的人是何等的困難,可是你不妨比較一下,你自己得罪了上帝,而這些也正是你祈求上帝能夠原諒你的。
想到這裡,別人對我們冒犯便顯得微不足道了!我這個罪人,怎麼能夠一方面奉主耶穌的名求神聖上帝原諒我,而一方面卻又拒絕原諒別人?我們能得著上帝的赦免,並不是因為我們原諒他人。不過我們可以肯定的說,我們這些懂原諒他人的人,已經得著上帝的赦免。因為凡承受過上帝赦罪之恩的人,比較容易原諒那些傷害他的人。
當我們因為主耶穌的緣故完全原諒那些得罪我們的人,是我們最像上帝的時候。
只要是人,總會犯罪;懂得原諒,是神聖的作為。認罪並求上帝赦免,才使人得著上帝的恩典;當我們因為主耶穌的緣故完全原諒那些得罪我們的人,是我們最像上帝的時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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